一、哈尔滨理工大学2011年招生计划?
答:请参阅“哈尔滨理工大学招生网”---招生快讯----2011年我校招生计划情况介绍。该情况介绍涵盖各专业招生人数、招生类别、收费标准等内容。
二、往年录取分数如何查询?
答:请参阅“哈尔滨理工大学招生网”---历史数据。该栏目有往年录取分数统计,供参考。
三、2011年录取原则?
答:1、按照国家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为120%(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除外)。
3、录取时,采用投档单库中高考成绩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英语和综合成绩依次录取,文史类专业按语文、英语和综合成绩依次录取。
4、特别省份
(1)江苏省: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选测物理为B、其他选测为B;必测为4C。
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录取时,采用投档单库中高考成绩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基准成绩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5、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分配专业时以实考分为依据。
6、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国防生招生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3)俄语专业只招英语和俄语考生。
(4)朝鲜语专业只招英语和日语考生。
(5)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艺术设计、绘画、动画、工商管理(联合办学)等十个本科专业及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两个专科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授课,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8、工业设计和建筑学专业招收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
9、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10、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艺术类专业课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四、2011年高考各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答:各批次、各科类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划定,并在各批次录取前分批公布。划定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每一批次录取时,原则上即将批次内所有招生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均控制在所划定的该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各批次内各招生院校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在招生院校录取结束后方可确定,并在公布录取结果的同时公布。
由于各批次所划定的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线上考生都多于招生计划数一定比例,因此,在批次线上,或由于个别考生志愿填报不当,或由于分数相对较低等原因,一定比例的考生未被录取应为正常合理现象。考生可通过网上及时查询该批次有剩余计划的院校征集志愿信息,参加该批次征集志愿录取,或等待参加下一批次招生院校的录取。
由于批次线上有志愿生源不足等原因,少数院校会出现剩余计划。待该批次各招生院校按考生原报两个志愿录取后,将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统一公布这部分招生院校的剩余计划及网上征集志愿分数、资格等要求。
各批次、各科类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原则为:
(1)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文、理科均按该批次总招生计划的120%划定。所划定的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又分别叫重点线和本科线。(2)省内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总招生计划的120%划定。(3)本科三批院校,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该批次总招生计划的120%划定。(4)高职(专科)院校(含体育专科)根据有志愿生源人数按该批次总招生计划数划定。
五、贵校如何招收国防生?
答:在提前录取院校批次中,我校国防生招生计划为:黑龙江省19人,河南省10人,湖北省5人,吉林省11人,辽宁省13人,山东省10人,重庆市7人。投档分数线划定原则、男女生比例详见各省级招生办印发的《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报考国防生的考生还须按时参加专项体检,符合军队(国防生)院校体检标准和公安及司法院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有关要求和标准,方可参与所报院校录取。体检标准请咨询各省级招生办。我校国防生面向全军主要为二炮培养国防生,学生在校期间进行严格管理和军政训练,实行全程淘汰。国防生每人每年获得10000元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到部队工作,副连职,中尉军衔。在校期间无军籍。毕业后面向全军分配至全国各地。
六、是否招收非一志愿考生?
答:如果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依据志愿顺序、按分数高低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我校对二志愿高分考生没有照顾政策。
七、是否录取有身体疾患考生?
答:此类考生录取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校、军队(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政审、面试、体检标准及要求》。
八、荣成校区毕业生的毕业证有何不同?
答:荣成校区学生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本部学生,获得毕业资格后,毕业证、学位证制式统一。不会有“荣成”字样。毕业待遇一致。
九、二表联合办学和三表联合办学专业学生,毕业证与一表、二表学生有何不同,在校期间和毕业后的待遇有何区别?
答:二表、三表联合办学学生和一表、二表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制式一致,不体现“联合办学”字样。二表、三表联合办学学生在校期间不得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待遇(如: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其余待遇一致:可参评学校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参评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可报送本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待遇与其他考生一致。
十、软件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两个专业的专业介绍?
答:可参阅“哈尔滨理工大学招生网”---院系速查---软件学院。
十一、联合办学专业是与哪些国外大学合作的?
答:英国伦敦城市大学、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技术大学、加拿大凯普雷诺大学。具体专业及联合办学外方学校、收费标准详见《2011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十二、贵校是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
答: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依据黑龙江省招生办规定,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负责录取,该校咨询电话0451-86664198。地点:哈尔滨市哈平路184号,有公交81路、338路车到达。
十三、是否招收专升本考生?
答:专升本考试事宜请咨询0451-86390097。
十四、毕业生就业情况?
答:2011年5月,我校被国家教育部授予“2010-2011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获奖的公办高校。我校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校历来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新生入学后,每个新生班级均配备班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学习引导,开设职业规划课、就业指导课,不断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每年举行多场次专场招聘会,邀请全国各地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来校选聘毕业生。每年举办冬季、春季大型招聘会,广邀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年度就业率平均90%以上。
注:黑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日程一览表
一、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今年我省高考的两次填报志愿和多次补报志愿,一律通过网上进行。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5日8时-21日8时,所填报的志愿是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院校;体育类本科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院校。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7日8时-30日8时,所填报的志愿是文史、理工类本科三批和各类各批次高职(专科)录取院校。每批次录取院校均设两个志愿(其中,本科二批录取院校中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单设二个志愿在第一次填报,单独划定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本科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录取)。每个院校均设五个专业志愿(艺术类设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志愿。
二、高考成绩查询时间:6月25日左右开始,届时通过“龙招港”公布具体查询时间。查询渠道:
①“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
②“黑龙江教育信息网”(www.hlje.net)
③各市、县招考办下发考生高考成绩单
6月27日左右开始陆续公布各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结果查询时间:7月8日起每天18时左右开始,查询渠道:
①“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
②“黑龙江教育信息网”(www.hlje.net)
③《生活报》、《新晚报》
四、各批次录取和征集志愿时间:
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即从几时开始至几时结束,每个批次征集几次,目前尚无法确定,届时将通过“龙招港”及时发布,考生应密切关注。
1、文史、理工类(分6个录取批次):
①提前批录取院校: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录取时间:7月8日-10日,征集志愿时间:7月10日。
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国家部委直属高校、“211”工程等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12日-18日,征集志愿时间:7月15日-18日。
③本科二批录取院校: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20日-26日,征集志愿时间:7月23日-26日;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录取时间:7月27日-31日,征集志愿时间:7月30日-31日。
④本科三批录取院校:省内外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省内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录取时间:8月2日-9日,征集志愿时间:8月7日-9日。
⑤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公安(司法)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间:8月11日-12日。
⑥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招收专科层次的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间:8月13日-20日,征集志愿时间:8月17日-20日。
2、艺术类(分4个录取批次):
①艺术类提前批录取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录取时间:6月30日-7月8日。
②艺术类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内外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10日-15日,征集志愿时间:7月14日。
③艺术类本科二批录取院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内外独立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招收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17日-23日,征集志愿时间:7月22日。
④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招收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的普通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艺术高职(专科)院校及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间:8月10日-15日,征集志愿时间:8月14日。
3、体育类(分2个录取批次):
①体育类本科批录取院校:招收体育类专业的普通体育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录取时间:7月10日-15日,征集志愿时间:7月14日。
②体育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招收专科层次体育类专业的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体育高职(专科)院校及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间:8月10日-15日,征集志愿时间:8月14日。
五、高考咨询时间:今年,全省各地市招考办及高校将通过网上、电话、现场三种方式,竭诚为广大考生进行咨询信访服务,全省统一咨询时间自6月14日至8月26日,其中,6月14日至7月7日期间节假日休息,7月8日至8月26日不休节假日。网上咨询每天24小时受理,网址: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电话和现场咨询每天9:00-11:30,14:00-16:30受理,电话号码和地址详见附表。省外其他招生院校咨询电话可登陆其网站查阅。
特别强调:为维护考生权益,考生及家长务必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到各地招考办及高校咨询信访。如要现场查询考生有关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或由家长持考生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如要电话查询考生有关信息,必须由考生或家长使用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电话,否则,不予查询;网上咨询只受理政策、规定类咨询问题,不受理查询考生信息。
六、军事(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
1、凡报考军队(国防生)院校的考生,6月20日前到所在中学填表申请政审。未经政审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和同一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先面试,后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再进行体检。面试地点为黑龙江省军区俱乐部;体检地点为黑龙江省军区医院(哈尔滨火车站或哈尔滨东站乘6路公共汽车到军工站下车,原军工院内500米)。面试、体检时间由考生所在学校通知。
2、凡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张近期近身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地点: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在哈尔滨火车站乘8路公交车到哈体院下车即是)。时间:6月18日至20日每天上午7时30分-16时30分。具体时间为:6月18日,哈尔滨市、鸡西市、黑河市区及所属县(市)考生、大兴安岭地区考生;6月19日,大庆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伊春市、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省农垦、省森工系统考生;6月20日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绥化市、七台河市及所属县(市)考生。请考生按时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提前或逾期都不予安排。
3、凡报考司法院校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张近期近身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3号,在哈尔滨火车站可乘343路汽车在新建监狱下车直走即是)。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的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7时30分。具体时间:6月21日,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鸡西市、黑河市及所属县(市)考生、大兴安岭地区考生;6月22日,大庆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伊春市、佳木斯市、绥化市、七台河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省农垦、省森工系统考生。请考生按时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提前或逾期不予安排。
七、港澳院校招生时间:
1、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省提前批次(7月8日-10日)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计划详见《招生计划》。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招生院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录取。省招考办在6月25日将相关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有关情况传递给以上香港10所高校,这10所高校须于7月7日前将录取名单报省招考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被上述香港10所高校录取并已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录取。
3、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招生院校有关要求录取。省招考办于6月30日前将报考澳门5所高校考生的高考成绩、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寄往5所澳门高校,由澳门5所高校决定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上述澳门5所高校录取而同时又被内地高校录取的考生,由考生自行选择澳门或内地高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