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年招生工作动员会于7月10日上午,在一号楼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处长徐向晨主持,主管副校长武俊峰到会并讲话,监察处处长廖景明参加会议,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参加了动员会。
会上,徐向晨处长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传达了“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对我校招生录取期间工作人员分工和相应的职责要求进行了重点说明,强调在招生过程中要继续深化、细化“阳光工程”,并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畅、高效运转。
副校长武俊峰代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今年招生工作提出三点工作意见:
一是招生工作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今年我校在辽宁、吉林、山东三个省的本科部分专业从原来的第二批次录取提升到第一批次录取,实现了我校省外招生省份录取批次的新突破;积极参加省内外招生咨询会,广泛宣传学校的发展建设成就,吸引更多考生报考我校,这些举措必将对今年生源质量的提高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招生工作是引起社会关注的高校重点工作领域之一,在国家坚守社会公平的大环境下,从事招生工作的同志肩负着光荣的政治责任,要严肃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协调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和步骤、规范每一道工作程序,高水平完成好每一个批次、每一个类别的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三是要谨言慎行,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要统一认识、统一口径,本着对考生负责、对工作负责的精神,以我校招生章程为依据,认真解答各类咨询问题。监察工作要要介入招生录取的全过程,确保各环节工作科学、严密、严谨。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共同努力,使今年的招生工作让社会满意、让考生满意、让广大教职员工满意。
会后,武校长还实地察看了招生录取现场的信息安全、设备准备等情况。(摄影:王坤)

2012年招生工作动员会现场

副校长武俊峰在动员会上讲话

副校长武俊峰实地查看招生录取现场

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