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新疆自治区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共录取5人。其中,理工类录取3人,录取最高分为441分,录取最低分为397分;文史类录取2人,录取最高分为421人,录取最低分为408分(新疆自治区第二批次理工类控制线为378分,文史类控制线为394分)。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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